2015年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說明
經清理核查,省財政廳下達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為27,305萬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為20,799萬元,專項債務限額為6,506萬元),2015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債務(即審計口徑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20,141萬元,比2014年末減少7,164萬元。另外,2015年地方政府或有債務(包括審計口徑中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9,745萬元,比2014年末審計數(shù)減少8,647萬元。
2015年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說明
經清理核查,省財政廳下達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為27,305萬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為20,799萬元,專項債務限額為6,506萬元),2015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債務(即審計口徑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20,141萬元,比2014年末減少7,164萬元。另外,2015年地方政府或有債務(包括審計口徑中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9,745萬元,比2014年末審計數(shù)減少8,6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