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huán)境影響:運營期:項目車間地面清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噴淋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污水濃度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和九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較嚴值,主要水污染因子是COD、BOD、氨氮等,為非持久性污染物。污水處理廠采用AAO處理工藝,該工藝可以很好地處理本項目的廢水,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處理后可達到《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的B標準后排入車田水。 大氣環(huán)境影響: 運營期:項目設有12臺高速混合機,高速混合機產生的粉塵經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投料粉塵經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23m高排氣筒P1、P2排入大氣。根據工程分析,其排放濃度可達到《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2-2008)新建企業(yè)聚氯乙烯工藝排放濃度限值。 項目共設置4套密煉熱煉壓延機組,均位于1號車間。每套密煉熱煉壓延機組均配套一套高壓靜電凈化器。1~2號密煉熱煉壓延機組產生的廢氣經各自配套的高壓靜電凈化器處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經排氣筒P3排放;3~4號密煉熱煉壓延機組產生的廢氣經各自配套的高壓靜電凈化器處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經排氣筒P4排放。1~2號發(fā)泡爐產生的廢氣經各自配套的高壓靜電凈化器處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經排氣筒P5排放;3號發(fā)泡爐產生的廢氣經配套的高壓靜電凈化器處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經排氣筒P6排放;4~5號發(fā)泡爐產生的廢氣經各自配套的高壓靜電凈化器處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經排氣筒P7排放;6號發(fā)泡爐產生的廢氣經配套的高壓靜電凈化器處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經排氣筒P8排放。 項目設有2條干法線,每條干法線均配備1套高壓靜電凈化器+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P13、P14排氣筒排放。 表面處理、上糊廢氣經水噴淋+干式過濾+活性炭吸附處理后排放可滿足《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2-2008)表5新建企業(yè)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燃氣導熱油爐煙氣直接排放,排氣筒高度為23m。由于天然氣為清潔能源,其污染物排放濃度均可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4/765-2019)新建燃氣鍋爐標準,對大氣環(huán)境影響不明顯。 儲罐區(qū)儲罐產生大小呼吸廢氣,項目罐區(qū)無組織廢氣排放量較少,相應環(huán)境影響不明顯,無需采取特殊處理措施。 聲環(huán)境影響: 運營期:本項目主要的噪聲源是密煉熱煉壓延機組、發(fā)泡爐、上糊機、表面處理機、干法線、破碎機等機械設備噪聲。建設單位擬采取的噪聲防治措施具體如下: (1)合理安排生產區(qū)平面布置,將噪聲影響較大的工序放在遠離廠界的位置。在保證空氣流通的條件下,生產過程應盡可能保持廠房的隔聲效果。(2)選用低噪聲的風機設備。(3)做好對設備的消音減振處理,在風機進出口安裝消聲器,引風機應使用阻性或阻抗復合性消聲器;加裝隔聲罩,隔聲罩由隔聲、吸聲和阻尼材料構成,主要降低機殼和電機的輻射噪聲;風機振動產生低頻噪聲,可在風機與基礎之間安裝減振器,并在風機進出口和管道之間加一段柔性接管。(4)在廠房周圍通過布置合理的綠化帶來降低噪聲。利用廠房墻壁的阻隔作用及聲波本身的自然衰減,加上上述治理措施,營運期噪聲可滿足《工業(yè)企業(yè)廠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9-2008)3類標準。 固體廢物環(huán)境影響: 運營期:項目對固體廢棄物分類收集、存放、保管、綜合回收利用,廢導熱油、廢潤滑油、廢活性炭、廢清理抹布、廢增塑劑委托具有相應類別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廢油脂委托一般固體廢物處理單位處理;廢包裝物由生產商回收處置;PVC濾渣、廢離型紙外售處理;邊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交環(huán)衛(wèi)部門收集處理。 |